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正「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將放寬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2項標準符合其中1項即可申請房屋租金補貼。 若以桃園市為例,2021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標準為3萬8203元,而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標準為3萬4322元,所以當地的身心障礙家庭只要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高雄市政府說明,桃園航空城是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遷村,以土地「市價」補償,地主只能選擇領現金或申領「抵價地」;而大林蒲遷村則是以全國首創「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方式「專案協議價購」,與安置地區土地等面積交換,住換住、商換商,不計較兩地地價差額,非住商土地則以「查估市價加4成」補償。目前大林蒲土地價值每坪約7至9萬之間,安置土地價值每坪約28至35萬不等,土地所有權人選擇「換地方案」,可一坪換一坪,不需補差額。租金補貼...
營建署強調,租金補貼是提供給沒有房子的家庭,若申請人與父母同戶籍,政府將認定申請人與父母同住,應採計父母的財產。營建署提醒,只要申請人名下擁有住宅,不論位於哪個直轄市、縣市,都會採計。營建署表示,下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2021年8月,預定2021年6月後公布詳細咨詢,想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可多加留意。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以往租金補貼會於每年7至 8月間受理,錯過的民眾須再等1年才可申請,故2020年度租金補貼另釋出4128戶於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間受理。此外,市府為配合防疫措施,已暫停現場臨櫃送件的檢查服務,民眾把握時間於受理期間內採取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減少疾病傳染風險。 市府將於受理截止後進行資料審查、評點與公開抽籤,提醒申請人如審查期間有收到城鄉發展局電話或公文通知補件者,應配合城鄉局快速...
稅捐處說明,自2017年1月13日起,只要屋主將閒置合法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此類公益性出租的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用相當於自住用優惠稅率2‰、1.2%課徵。北市自2020年7月1日起,比照單一自住房屋,再加碼調降房屋稅,相當稅率再降至0.6%,以鼓勵愛心房東。 稅捐處表示,北市受理今年度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
營建署強調,此次修正主要配合實務執行需要,並放寬相關規定,協助有需要的民眾。營建署表示,第2次受理申請作業將於至2月5日截止,呼籲有需的民眾把握此次機會,向租賃處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營建署說明,租金補貼金額將依居住地區、是否單身及單身者的年齡調整為2,600元至5,000元等7種補貼方案,部分地方政府也將另外提供加碼補助,最高可補貼至1萬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