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強調,租金補貼是提供給沒有房子的家庭,若申請人與父母同戶籍,政府將認定申請人與父母同住,應採計父母的財產。營建署提醒,只要申請人名下擁有住宅,不論位於哪個直轄市、縣市,都會採計。營建署表示,下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預計為2021年8月,預定2021年6月後公布詳細咨詢,想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可多加留意。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以往租金補貼會於每年7至 8月間受理,錯過的民眾須再等1年才可申請,故2020年度租金補貼另釋出4128戶於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間受理。此外,市府為配合防疫措施,已暫停現場臨櫃送件的檢查服務,民眾把握時間於受理期間內採取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減少疾病傳染風險。 市府將於受理截止後進行資料審查、評點與公開抽籤,提醒申請人如審查期間有收到城鄉發展局電話或公文通知補件者,應配合城鄉局快速...
稅捐處說明,自2017年1月13日起,只要屋主將閒置合法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此類公益性出租的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用相當於自住用優惠稅率2‰、1.2%課徵。北市自2020年7月1日起,比照單一自住房屋,再加碼調降房屋稅,相當稅率再降至0.6%,以鼓勵愛心房東。 稅捐處表示,北市受理今年度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
營建署強調,此次修正主要配合實務執行需要,並放寬相關規定,協助有需要的民眾。營建署表示,第2次受理申請作業將於至2月5日截止,呼籲有需的民眾把握此次機會,向租賃處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營建署說明,租金補貼金額將依居住地區、是否單身及單身者的年齡調整為2,600元至5,000元等7種補貼方案,部分地方政府也將另外提供加碼補助,最高可補貼至1萬1,000元。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此次租金補貼於即日起至2月5日受理申請,且為配合防疫措施,新北市府今年暫停現場臨櫃送件前的檢查服務,請民眾盡量採取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避免臨櫃送件,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城鄉局也提醒,為避免租金補貼戶於補貼期間因租約到期或搬遷致無法如期領到補貼款的情形發生,補貼戶如有租約到期或搬遷等情形,應盡速將新租賃契約資料送至城鄉局審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表示,將以雙掛號郵件寄出核定函和相關注意事項,預計於1月30日開始撥付每戶每月最高3000元補貼。城鄉發展處提醒,補貼合格戶若租約屆滿或中斷,務必於3個月內主動向城鄉處補交新的租賃契約,才能順利獲得補貼,逾期將取消資格。 城鄉發展處表示,今年度第二次租金補貼申辦時間為1月18日至2月5日,要申請的民眾務必於申辦期間辦理。辦理方式有線上辦理、郵寄完整申請文件申辦或親洽屏東縣政府的城鄉規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