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內政部、其他地方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所辦理之住宅租金補貼者,或其他中央機關辦理相關的租金補貼,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不超過1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只須就每屋每月超過1萬元的部分申報租金收入。國稅局舉例,假設某甲2019年度1至12月出租1屋,每月租金收入1.5萬元,依住宅法第15條規定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於1萬元限額內免納綜合所得稅,某甲應以全年租賃收入總額1...
依照促參法該次的修正,未來只有兩種停車場會被列為促參重大公共建設,第一種是總樓板面積達2,420坪以上的立體停車場,第二種是投資總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機械式停車場。官員指出,主要原因是交通部表示,平面停車場投資門檻較低,若比照不占土地面積的機械式、立體式租稅優惠,有失比例原則。另外,原先促參法針對偏鄉地區、面積達6,050坪以上或是投資總額達5億以上的醫療設施,提供租稅優惠。財政部配合促參法施行細則並參考衛福部意見,原...
內政部指出,日前特別邀請已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房客及業者進行訪談,發現3方對目前所實施的新制皆讚譽有加。內政部說明,租賃條例上路後,強化了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減少糾紛產生,改善過去租屋市場中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缺乏專業管理等問題及現象。未來將持續推動,逐步落實租賃條例「住宅租賃有保障,房東房客都安心」的政策目標。 包租代管業者表示,租賃條例使民眾、房東及業者有能夠依循的準則,有效降低糾紛發生。而辦理營業項目...
該處進一步說明,自治條例草案是透過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方式,提供租稅優惠,獎勵興辦社會住宅,其中,以興建或購買等方式興辦的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50%;而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30%。 另外,住宅所有權人如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並經城鄉發展局認定為公益出租人者,該出租房屋的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捐處為鼓勵參與,將依城鄉發展局主動辦理核定公益出...
有關園區閒置用地強制管理的機制,經濟部表示,產業園區開發的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廠商投資設廠的用地,但根據經濟部部工業局調查,政府開發的產業園區符合閒置土地認定者現約有589.2公頃,在廠商用地需求殷切的時候,實為土地資源的浪費。 為活化土地,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增訂第46之1條「強制拍賣」規定,針對閒置土地採「漸進式之多元行政管制措施」,包含給予2年緩衝期限期使用、如未依限完成使用時則先處以行政罰鍰及協商改善,廠商未改...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推估資料,全台有租屋需求的人口約286萬人,占全台人口約1/8,但過去租賃市場長期存在資訊不對稱、權利義務不對等等問題,加上蔡政府上台執政後,期許以引導空餘屋釋出的方式,達成8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因此催生了租賃專法。 過去,在《民法》、《土地法》、《消費者保護法》等都有租賃相關的法條,但房東、房客之間的權利義務仍未被完整規範,即便2017年1月1日政府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依據,頒布了「房屋租賃定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