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保自己一定拿得回押金? 該如何確保自己一定拿得回押金?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提醒,租屋前可以透過拍照的方式,將屋內屋況、有哪些設備及家具留存,避免退租時與房東有糾紛;租屋過程中則要小心使用、避免破壞,尤其家有幼兒的家庭若是租屋,更要格外留意,避免屋況出現損毀。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專案副理郎美囡進一步說明,首先,簽約時建議採用官方的定型化契約,較能確保雙方權益;而有經驗的房東,或是受房東委託的仲介人員,通常...
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在該機構提供的租屋法律諮詢服務中,屬於疫情案件者在2020年前半年僅有2.3%,但自今年5月本土疫情爆發後,疫情案件的占比明顯攀高,5月份占比上升至12.59%,6月更是暴增到28.4%,其中又以「提前退租」以及「租押金遭沒收」兩類案量占比最高,顯見疫情確實已對租屋市場造成衝擊。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為緩解租戶當前困境,該機構已於上月籌措一百萬元,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劃」,提供有需要的...
營建署表示,第2期計劃不只是補助租約公證費,也修訂社宅委管契約書,業者不得代為收取及管理押金。營建署強調,此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政策,房東及房客權益為首要考量。 營建署說明,將刻正研議租金補助款不經由業者轉付、業者違約扣罰與服務費用代償機制,以及業者評鑑與退場機制共三項列入第3期計劃相關規範;同時編列糾紛爭議處理費,讓地方政府能提供雙方即時全面的保障,共同營造更好的租屋環境,落實青年及弱勢安居目標。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有社子島地主透過媒體控訴,一名潘姓男子以放置空調機具為由承租土地,潘男在支付首月租金及押金共3萬元後,藉故稱忙離去未簽約,地主數日後才發現潘男指揮貨車及工人趁天黑堆置裝潢廢材,連忙致電潘男要求清除,卻聯繫無果,慘遭「假租地真丟棄」,事後還得自費數十萬元清除。 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
暑假為租屋簽約旺季,法制局說明,水電管理費、設備修繕、轉租、漲租、提前終止租約及押金返還都是常見的租屋消費糾紛,行政院在今年6月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待內政部公告施行後,房客權益將獲得更多保障,房東也可免於房客惡意破壞房屋造成的租屋糾紛。 其中修正重點包括訂定租賃期間至少30日、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電費計價不得超過台電所訂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租賃住宅及附屬設備原...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修正後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括,日租型租屋容易有管理弊端,未來租賃期至少要30天;為保障房客權益,房東在租賃契約期間不得調漲租金;電費分夏月與非夏月計價,但房東均不得收取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租屋處及附屬設備原則上由房東負責修繕,房客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但如果修繕期間租屋處不能居住,房客可以請求扣除部分或全部租金。為避免房東也有遇到惡房客的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