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稅局說明,依相關規定,海外所得是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又依「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及查核要點」第16點第1項規定,計算海外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時,未能提出成本及必要費用證明文件者,得比照同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適用財政部核定之成本及必要費用...
根據信義房屋統計,目前為止大部份售屋者仍以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居多,主要因為新制的基期為民國103年以後取得不動產再出售者,沒有獲利或獲利不多者,相較之下,選擇適用新制可能比較划算;相反地,獲利高或土地比重高者則會優先選擇適用舊制。。信義代書整理自房地合一上路以來,最重要的九項新舊制差異一覽表(表一),從稅率的不同、申報時間到重購退稅等等,幫助消費者在購屋或售屋前作出正確的判斷,輕鬆省下數十萬元的差額。 信...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碧源所長接受採訪表示,受贈房子出售,另買自用住宅辦理重購退稅,可拿回已繳的房地合一所得稅,辦理重購退稅的房子,五年內必須自住,不能買賣,不能營業,也不能出租,以此避稅仍須付出相當代價。 房地合一稅上路以前,買房贈與子女,可以省下大筆贈與稅,但是,房地合一稅去年上路後,子女出售受贈房子,就要以出售的價格減去當時申報的公告現值,來計算獲利並報稅,和現金贈與相比,稅額整整高出一倍以上,避稅效果大打...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於106年出售屬於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房屋者,係屬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應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屋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並檢附買賣契約書(私契)、價款收付紀錄或其他證明文件供核對。 該局進一步指出,如出售屬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從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六都的房價漲幅在八成~1倍之間,大部分的屋主名下資產也都明顯增值,以30坪的房屋計算,雙北房價總增值超過500萬以上,未來若被認定為非自用住宅,且房價增值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中,則屋主報稅時就可能會碰觸到40%的稅率,稅金高達百萬元,而高所得的族群,更可能房價增值的40%都得上繳國庫。實價課稅對房市來說是一項「革命式」的重大改變,市場對於這樣的調整完全陌...
信義代書提醒民眾,若係長期持有自住,且評估後舊制較有利者,宜於今年底前完成過戶登記。 許多民眾為了理財規劃及因應未來稅制的調整,年底更是不動產贈與的旺季,贈與及移轉件數有逐步增加的趨勢。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及核實課稅,對於贈與不動產稅額會有很大落差。差異在於現有稅制僅將『房屋出售』部份納入所得稅課徵,並未對『土地獲利』部份課稅,若是明年屬於房地合一稅新制範圍者,則『房地均需納入』課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