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處說明,為擴大E化繳稅管道,自今年11月起新增T-FidO查繳稅服務,民眾只要手機下載台灣行動身分識別(T-FidO)APP,再至其官網將自然人憑證註冊、綁定手機,完成行動身分識別後,即可以手機透過指紋或臉紋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繳稅。民眾繳納台北市地價稅,也可利用手機下載支援pay.taipei智慧支付平台之繳稅APP掃描繳款書3段式條碼繳稅,或是下載支援paytax繳稅服務網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
依據規定,地價稅為每年開徵一次,開徵日期為每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徵收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有12個月。如在年度中曾經移轉,稽徵機關是以8月31日這一天在「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做為課徵對象,負擔全年的地價稅,「不採按月課徵」。若買賣雙方在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屬於當事人之間約定之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地價稅分為自用住宅稅率與一般稅率,分別課徵千分之二和千...
地政局表示,市府今年9月30日起至10月8日止,陸續辦理11場公開說明會,廣納意見,作為提送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地價參考,期能訂定公平、均衡、合理的公告地價。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明年公告地價調整作業將參考當年土地現值表、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合理調整公告地價。地政局會與地方稅務局密切連繫,就各調整方案的調幅、稅額變動等情形預為模擬分析,落實市府「輕稅簡政」政...
為提高房東配合誘因,中央政府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只要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 營建署指出,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的不動產為例,一般出租住宅適用房屋稅率為2.4%,每年應納房屋稅額為100萬×2.4%=24,000元,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該住宅適...
台北市政府日前在行政院會提出臨時動議,建議短期內先修正房屋稅條例,將房屋標準價格修正為每2年重行評定1次,長期目標將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蘇貞昌表示,有關房屋標準價格是否配合現行土地公告地價2年評定1次之期程,由3年修正為每2年重行評定1次,財政部在2017年4月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多數地方政府並不贊成,所以未予修正。蘇貞昌補充,北市府建議短期先修正房屋稅條例,將房屋標準價格修正為每2年重行評定1次,長...
稅捐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適用要件為: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4、都市土地以3公畝(90.75坪),非都市土地以7公畝(211.75坪)為限;5、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上述要件,缺一不可。如因子女就學、工作需要、請領各項補助等需求,將戶籍全戶遷出,雖實際上仍居住於該地且未變更作其他用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