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明,民眾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需向國稅局申報繳納遺產稅,並持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經查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者,才得辦理繼承登記。如有多筆跨縣市不動產,則需分別至不動產所在縣市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耗時費力。為了節省民眾時間與交通成本,現在已可就近至全國任一縣市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及所屬分處(局),辦理繼承各縣市房屋及土地查欠房屋稅及地價稅作業。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或是疑慮,可撥打台中市政...
該處進一步表示,為防止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利用應稅土地與免稅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以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或是藉此達到移轉應稅土地所有權的目的,規避應納土地增值稅等行為,稅捐處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如經查獲發現有前述情形者,即須依規定追補土地增值稅。稅捐處補充,民眾如欲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或是有相關問題,可至該處網站查詢,或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民眾服務及解答,並呼籲莫心存僥倖規避納稅義務。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北市閒置1年以上的住宅約3.8萬戶,為鼓勵出租閒置房屋,市府自去年10底即開始實施「包租代管」政策,只要加入包租代管,即可委託與政府配合的4家業者協助管理、修繕、訪視房客等。此外,房屋所得還有1萬元可以免稅,租金所得必要耗損減除比率可提高至60%;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則降至千分之2。台北市都發局補充,營建署每年也會有1萬元的修繕補助費用,市府還另外加碼,若房東選擇包租方案3年1約的...
該處指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不課徵」僅是本次土地移轉時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給第三人時,將以該筆土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來計算漲價總額課徵土地增值稅。該處提醒,由於夫妻贈與土地選擇不課徵土增稅並非真正免稅,未來移轉給第三人時,稅負有可能會更高,民眾應選擇有利的繳稅時機,才能夠真正有效得節省租稅支出。
房地合一政策於2016年1月1日上路,自該日起,個人交易之房屋、土地,如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是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或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若課稅所得為0、虧損或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經計算後不用繳稅者,仍應當於規定限期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該局表示,如個人未依規定辦理申報,經國稅局查獲,將處3000元以上30...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另外亦有民眾詢問,繼承取得房屋,是否需申報契稅?稅捐處表示,雖然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取得者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唯有繼承取得的房屋,不屬契稅課徵範圍。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地政機關辦理建物繼承登記後,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向該處及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