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新北市年底將上路26日通過的「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辦法」修正案,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ID值小於0.35的危險建物,尚有未同意戶,實施者可提出待拆申請,並可免除公、私協調程序,適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再次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加速處理危險建物 積極維護公共安全危險建築中屬海砂屋最危險,亟需重建。政府應協助住戶,不能只是坐視住戶自行整合。因為耗時的公私協調程序,往往...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本案能順利推動,歸功於去年底經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的《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以限期使用、強制拆除、拆除補助等政策,對付不願配合的「釘子戶」。新北市住都中心執行長汪禮國指出,許多海砂屋遲遲無法推動重建的主因,是出自於部分住戶對重建利益的迷思,加上過去缺乏強制拆除極度危險海砂屋的實際行為,導致更新進度延宕,影響公共安全。 蘿蔔加大棒 加速海砂屋重建 新北市工務局長詹榮峰表示,新...
然而,不少民眾分不清都更、危老二者差別,或者不知如何選擇才適合自身條件。筆者以「容獎、規模、門檻、效率、租稅」等五大要點,來分析危老、都更的差異,首先,是政府提供民眾重建誘因,讓屋主最有感的「容獎」,即為「容積獎勵上限」。都更的容積獎勵上限為基準容積的1.5倍,而危老容獎上限則為1.3倍(開發時程加規模獎勵合計最多可額外多獲得10%容獎,達1.4倍)或者原建築容積的1.15倍。都更之容獎上限看似高於危老容獎,但依筆者...
「板橋區江子翠段都更案」原先有3戶未同意戶,歷經實施者8次自行協調,公部門2次再協調程序後,最後餘1戶尚未同意。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該建物為超過40年舊公寓,房屋結構確有安全疑慮,故綜合考量公共安全、居住環境及全體住戶權益,且程序皆已完備的情形下,新北市府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拆除。 至於分配問題,新北市都更處表示,按計畫內容所載,該遭拆戶更新後可分配1戶約50坪及1個車位且尚可領回約900多...
新店寶強段都更案將興建1幢2棟42層樓建物,提供542戶住宅單元,不過範圍內有一處早年建商因週轉不靈倒閉的爛尾樓,讓百位地主頭疼。原住戶經過30多年盼望有個安全的家,然而更新單元範圍內仍有1戶未同意戶,經過實施者與公部門協調數次,仍然協調未果。 即便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先前已拍板自行拆除的最終時間,待拆戶還是沒有在期限內完成自行搬遷,故市府在程序完備後便依法執行代拆,不讓釘子戶成為都更案的阻礙。 新北市城鄉局...
台北市方面,台北市都更處表示,北市府已配合訂定「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實施者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草案,預告於日前截止,後續待市政會議通過,最快可於今年8月上路實施。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未來都更案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實施者與待拆戶磋商協調不成後,可依程序申請市府代拆,讓都更程序順利推動。目前新北市共有5件釘子戶案,在辦法通過後即可依據該法進行5步驟程序,最終由市府進行代拆。城鄉局補充,5階段包含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