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預告,「房地合一稅2.0」修法針對個人及營利事業增訂排除條款,也就是「非自願因素交易」者可免除重稅。在個人方面,維持現行「房地合一稅1.0」的6種「非自願」態樣,包括個人調職、土地遭越界而出售、欠稅遭強制執行、重大傷病需賣房支付醫藥費、家暴、共有房地非自願交易等,皆可適用於20%稅率。
台中地方稅務局說明,受疫情影響,個人或法人、非法人團體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在房屋稅法定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延長至今年6月30日。 稅務局指出,除因治療、隔離或檢疫可延長繳納,如果受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屬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紓困對象、營利事業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其平均營業額較2019年7月至12月或前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15%以上者、個人因減班休息、減...
2021年報稅月又來啦! 繳納期間: 2021年5月1日~5月31日 今年財政部考量到台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穩定,辦理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維持1個月!請務必準時繳納!逾期繳納,最高可被加徵至15%的滯納金!!得不償失哪~~ 而今年更新增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2項服務,紓解報稅期間至國稅局申報人潮!民眾可利用...
此舉違反營業稅法,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查獲,核定需補徵營業稅額50萬元,並處罰鍰50萬元。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向建商購買房地,於各期交付房地款時會取得建商依預收房屋及土地款分別開立應稅及免稅的統一發票,如果在未取得房地所有權登記前即轉售,交易標的請求移轉房地登記的「權利」並非銷售不動產,轉讓時無論契約中有無約定房屋及土地價格比例,都須依出售的價格全額開立應稅統一發票給買受人。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轉售紅單或預售屋,因雙方交...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外,地價稅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民眾有繳納困難並符合行政院各部會核定紓困對象、營利事業今年1月起,連續任兩個月平均營業額比去年7至12月期間,或前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15%以上、個人因減班休息、減薪、非自願離職或短期間收入減少者,都可在地價稅繳納期間向稅務局或各所屬分局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可延1年、分期最長可分36期。 稅務局提...
民眾將所購買之房屋土地出售,已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為何仍要前去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該局表示,因該位民眾出售名下多筆房地,且於某地設有招牌並僱用員工處理出售房地事宜,已符合營業稅法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之條件,依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對於個人購屋出售或將原持有房地出售,如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一)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有形營業場所,亦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