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預售屋10大稽查重點包括:
每2年更新稅額應該這樣算新北市稅徵處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2年需重新規定地價乙次,僅必要時才得以延長,稅徵處指出,一般用地的地價稅是採累進稅率課徵,將按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應繳納總地價稅X適用稅率-累進差額)計算出應繳納稅額。稅徵處說明,若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稅將按基本稅率10‰徵收;超過地價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之倍數採累進稅率15&...
內政部表示,為抑止房市炒作風氣,內政部自去年至今已發動4次預售屋聯合稽查,並施行實價登錄2.0新制,全面納管預售屋銷售、禁止紅單轉售,相關措施目前已有初步成效。 修正5大重點 炒房最高可罰5千萬 因應近期投資客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或透過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內政部決議再出手管制,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重點共有以下5點: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
為防範實價登錄不實申報,內政部強調,地方政府在公開成交案件資訊前,均會篩選顯著異於市價或特殊案件資訊,並進行稽查,且今年7月1日上路的實價登錄新制,已特別增訂查核權,並加重申報不實處罰規定,以遏止不實申報炒作。申報不實成交資訊 最高可罰百萬內政部指出,根據新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如經查發現有申報資訊不實的情形,主管機關可按交易戶數,處以每戶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者...
不過,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移轉土地時,若申請「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有可能會加重買方未來再移轉時的租稅負擔,因此民眾在訂立買賣契約時,買方應審慎考量未來變更用途再轉手的可能性,避免未來須負擔比預期更高的土地增值稅。 入手時申請「不課徵」 未來恐須負擔高額土增稅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移轉農業用地是否可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民眾出售作農業...
台北市地政局說明,地價訂定攸關土地稅賦公平、合理,「公告土地現值」為土地移轉時核課土地增值稅的基礎,由地方政府每年定期公告;至於「公告地價」不僅是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也是稅捐機關徵收地價稅的基準,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應每2年重新規定一次。 廣邀專家、學者 提供民眾地價資訊 針對11月2日舉辦的地價作業說明會,台北市地政局指出,市府在說明會上,將會就台北市12個行政區的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