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死亡,繼承人在取得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如有未辦保存登記,意即沒有建物所有權狀的房屋,由於不須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往往忘記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造成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相符,將影響當事人之權利義務。該處進一步說明,繼承人如未申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該房屋稅籍仍將維持為原納稅義務人名義或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提醒民眾,辦理繼承未辦保存...
地政機關每年4月1日皆會公告,請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繼承人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即列冊管理15年;若仍逾期未申請,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10年未提領該價款者則歸屬國庫;另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回復,被繼承人遺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繼承人如要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後,再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等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分處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事宜。該處進一步說明,若有欠繳房屋稅者,需繳清欠稅稅額才能夠進一部辦理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規定,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者,經納稅義務人申請,稽徵機關應核發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地政機關、其他政府機關(例如監理機關)或公私事業(例如集保結算所、期貨交易所、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前開財產移轉登記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應核發之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
鄭文燦說,南崁地區的都市發展迅速,有許多空間需透過容積移轉、遺產繼承抵稅或建築面積退縮等方式取得,桃園市府將持續透過各區公所及里長積極取得同意書或產權,推動綠帶或人行道等微型工程,使南崁地區大小建設兼顧,讓市民生活更便利。蘆竹區長蔡志揚表示,該工地位於光明河濱公園對面,因為私人土地糾紛長期無法解決,使得行人行走無法串連,空地閒置導致環境髒亂,在改善之後,除可以維護當地的遊憩空間及人行通暢外,也增進錦興國小學童上下學的...
該服務上線後,申報人只要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後確認身分,就能免費查調自身的建物及地籍資料,同時可以自動帶入申報系統。同時透過引導式介面,讓不熟悉申報作業的申報人,也可以透過系統友善式的指引,瞭解各個階段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輕鬆完成申報作業,並全程掌控申報進度;已登打過的資料,系統亦會貼心介接地政機關,免再重複登打。最後,也不用像以往需親赴稅務機關進行查欠作業。以多數無欠稅之不動產移轉案件為例,可以快速線上查欠,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