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為1.5%至3.6%,並賦予地方政府可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的權利;另外,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地方政府也可以於房屋稅法定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徵收稅率,以提高多屋族的房屋持有成本。 召集地方稽徵機關 財部緊盯房屋稅率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2021)年11月3日決議,請財政部與各地方政府確實溝通,並徵詢其對於...
財政部在今年2月首次公布「全國家戶歸戶」資料,第一次將最接近實際囤房情況的統計結果攤開在陽光底下。據當時統計,2020年全台共約48.2萬人持有非自住住家房屋,其中更有9,628人的持有數達五戶以上,堪稱「囤房大戶」。 財政部更進一步公布去(2020)年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的「個人歸戶」統計結果,全國以新北市近7.2萬人擁有非自住住家最多,且其中更有1,771人囤房五戶以上,其次為台中市的6.2萬人,持有五戶以上的...
該處說明,房屋依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房屋稅,目前供自住使用之住家用稅率為1.2%、本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非住家非營業用則為2%、營業用為3%。為了自身權益,房屋出租供營業使用,若租約到期,營業人未向國稅局辦理變更營業地址或註銷營業登記,將影響房屋收回自住後應享有之租稅權益,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等。例如房屋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時,就會因設有營業商號而不符規定,而影響權益。 該處提醒,房...
該局表示,台北市政府認為,房屋是人民安居樂業必備資源之一,不應成炒作標的。市府自2014年7 月1日起即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凡持有台北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2戶以下者每戶均按2.4%、3戶以上者每戶均按3.6%的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為落實居住正義,是否應再提高持有多戶房屋之稅率;另外,外界建議參考國外經驗課徵空屋稅,以促空屋釋出,減少資源浪費;及如何減少租賃地下化等議題,皆於該次座談會中進...
每年5月1日至5月底須完成繳納的房屋稅,計算時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再乘以適用稅率,而房屋評定現職與房子結構、屋齡跟地段有關,此部分會影響房屋稅多寡。 房屋稅共分區四大類別,自住住家用、非自住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其中以自住住家用最為優惠。信義房屋代書表示,只要符合房屋無出租、營業,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有實際居住事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信義代書表示,雖然房屋稅...
原先供自住住家用的房屋,若出租他人供住家使用,應按照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若出租供營業使用,則須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稅負均會較原先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加。 稅捐稽徵處補充,若房屋所有權人經都市發展局或是社會局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在認定有效的期間內,該出租房屋供他人作為住家使用者,可適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該處進一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