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屋主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並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認定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可依照1.2%稅率課徵房屋稅。稅捐處補充,經認定的公益出租人,於認定有效期間內,稅捐處會依主管機關提供的公益出租人名單,主動依照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無須由公益出租人另行提出申請。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往年配合內政部辦理租金補貼,僅於每年7、8 月間受理申請,然而許多申請人未注意而錯失機會;為協助弱勢家庭與民眾租屋,特別再開放受理申請,並以「合理負擔」、「最適居住面積」及「家戶人口數」3原則進行租金分級補貼,補貼金額從3,000元至1萬1,000元不等。台北市都發局提醒,欲申請今年度「台北輕鬆住─租金分級補貼加班列車」的民眾,務必於3月31日前填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送至都發局中區辦...
捷運青年租金補貼除原有的單身、新婚家庭名額外,今年更新增育有6歲以下幼童家庭的名額,且考量學生於9月開學的租屋需求,以就學條件申請者如審核通過,可溯及今年9月起撥款,租屋處在新北市境內皆可提出申請。其他門檻包含須年滿18歲以上、低於40歲,在新北市設籍、就學或就業,且家庭成員在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與新北市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低於118萬,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348元等。新北市住宅發展科說明,線上申請只需透過...
為實踐居住正義之理念,社會局以公民審議擬定出公共住宅30%特殊身分保障戶入住機制,保障弱勢家戶的居住權;更提出擬定分級租金補貼新制;再透過一站式老人居家修繕及身障者無障礙環境改善,協助北市弱勢民眾改善居住環境,打造「住得起、住得好、住得便利」的居住環境。另外,社會局更積極爭取在市府現有閒置空間、公共住宅低樓層、都更回饋地等布建社福設施,至今社會局已爭取50處空間基地,其中26處為公宅社區結合托老托幼、婦女或身障設施,...
鄭文燦說明,桃園社宅申請資格為年齡18 歲以上、設籍桃園滿1年或具桃園市就學、 就業事實者、家庭成員於北部區域 (基北北桃竹竹) 均無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不超過4萬7,922元、不動產總價值低於540萬元、未申請租金補貼、包租代管。鄭文燦補充,桃園市開放滿18歲即可申請社宅,主要是為了使剛上大學的年輕人也能有入住社會住宅的機會。鄭文燦指出,社宅申請對象將以「7成青年3成弱勢」為主要原則,並採取混居概念,承租期限...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表示,住宅補貼中的「租金補貼」,桃園市今年度獲內政部核定計畫戶數為10,000戶,總收件量11,158戶,依照往年合格率估算,預估今年合格戶約10,260戶,超過補貼戶數部分,市府將向中央爭取全數補助。目前已受理的申請文件正逐一審核中,預定明年1月份將以掛號郵件陸續核發審核結果。住宅發展處提醒,目前正領取及新申請今年度租金補貼的申請戶,如果租約到期或中途換租屋處,需於2個月內補正新簽訂的租賃契約書,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