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然而若買賣雙方蓄意隱瞞交易資訊,導致地政士申報錯誤訊息,將使地政士淪為代罪羔羊,因此去年實價登錄修法時,便修改了《平均地權條例》,將申報登錄之責回歸到買賣雙方身上,所以新制於7月1號上路後,建商與購屋者皆須擔負申報登錄的責任。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至於今年6月30日以前,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以利新、舊制度順利接軌。 內政部指出,新制施行後為便利買賣雙方自行...
從建商申報開工,可以看出區域新屋供給趨勢。台南市大台南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就統計,今年全市37個行政區第一季公寓與大樓的開工戶數,台南市共1293戶,永康就占了632戶,幾乎是全市一半;不只如此,永康今年第一季公寓與大樓的開工戶數,也已經超過該區去年全年1189戶的一半。永康大樓、公寓產品開工數爆量,信義房屋永康勝利店店長李霆宇分析,主要原因在於近年來外地建商來此購地開發。他指出,永康不少地主願意將地拿出來賣,土地...
該局說明,依照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也是買賣的一種,拍定人仍應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辦理過戶。
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17點規定,有關自住房屋、土地的認定,是由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該出售及購買之房屋完成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以配偶之一方名義出售自住房地,而以配偶之他方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6年1月買進A房地並設籍居住,2017年10月以1,200萬元出售A房地,並繳納房地交易所得稅60萬元;甲君於2019年8月以1,000萬元買進B房...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回復,被繼承人遺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繼承人如要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後,再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等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分處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事宜。該處進一步說明,若有欠繳房屋稅者,需繳清欠稅稅額才能夠進一部辦理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