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依住宅法第23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或是透過租屋服務事業轉租代管予符合使用規定的對象,住宅出租期間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不超過1萬元內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而住宅出租期間的租金所得,可檢據得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則依租金收入60%計算。該局舉例說明,甲先生於2017年4月透過租屋服務事業媒合出租房屋予乙小姐,每月租金為16,000元...
捷運青年租金補貼除原有的單身、新婚家庭名額外,今年更新增育有6歲以下幼童家庭的名額,且考量學生於9月開學的租屋需求,以就學條件申請者如審核通過,可溯及今年9月起撥款,租屋處在新北市境內皆可提出申請。其他門檻包含須年滿18歲以上、低於40歲,在新北市設籍、就學或就業,且家庭成員在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與新北市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低於118萬,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348元等。新北市住宅發展科說明,線上申請只需透過...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觀察,大部分民眾有穩定的月收入,購屋時最大的門檻反而是自備款不足,於是建商才會推出低自備款的購屋方案來刺激買屋。建商的做法大致有以下3種: 1.延長工程期:假設以預售屋來說,民眾購屋之後,在建案興建的過程中,需要陸陸續續支付「工程期款」,在完工交屋時,多半已經付出購屋總價的3成,這段工程期通常約2年至2年半,而有些建商會延長銷售期間或是延長工程施作期,讓民眾支付這3成自備款的時間可...
地政局補充,自去年3月實施預售屋管理新制至今,已全面納管全市預售建案共110案,除了9個建案正由地政局審理中、6個建案限期改正中及2個建案由建商自檢中外,已輔導完成建案核備者高達93案。地政局將持續派遣專人每月蒐集雜誌或網路廣告,並與市府建管處提供之建照資料核對後,納管追蹤並查證廣告與實際銷售情形。地政局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照,不得銷售,未來對類似建案偷跑銷售行為,將逕依...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3年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重劃會簽訂契約提供資金900萬元,該土地於2018年重劃完成,甲君取得一筆抵費地,登記取得日抵費地的重劃後評議地價為1千萬元,高於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重劃後評議地價1千萬元減除出資額900萬元及其他必要費用20萬元後的餘額為80萬元,應以此金額列報為2018年度綜所稅的其他所得。 國稅局表示,類似該種案件的出資者普遍誤認為僅屬單純預購土地行為而忽略投資本質,國稅局呼籲...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這項服務全民皆可免費申辦,將有效保障不動產之安全及自身權利。民眾可由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如所有之土地或建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地所管轄時,申請書請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單位分別填寫,並由任一地轉送受理。除了臨櫃申請外,國人也可以登記名義人之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建置的地政線上申辦系統進行網路申請。地政局並呼籲,為保障交易安全,提醒民眾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