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筆土地位於大樹區姑婆寮段,持分面積逾1萬4,000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逾1億4,898萬元為最高;另有1筆土地係位於左營區新光段,面積878.8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亦逾7,000萬元。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黃進雄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於未辦繼承列管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於公告期間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被列冊管理15年,逾期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