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依照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是經他人舉發且查明屬實者,除了應當補繳稅額外,還需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鍰。稅務局提醒,新購屋的民眾要特別留意,如果有增建等相關情事一定要併同申報,以免事後遭受處罰。民眾若對契稅有任何相關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是撥打稅務局電話,將會有專人為民眾服務。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已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的建物,若因契約解除而返還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納稅人依其所檢附的相關證明文件,分別以「判決移轉」、「調解移轉」或「和解移轉」為登記原因申辦的案件,由於不在契稅的規定範疇內,故無課徵契稅問題。至於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而返還給付物的案件,雖然其登記原因歸類為「買賣」,但仍究與一般買賣不同,只要經稽徵機關查明,確認是屬於契約解除所為返還給付物的所有權移轉行為者,基於公平合理考量,也...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另外亦有民眾詢問,繼承取得房屋,是否需申報契稅?稅捐處表示,雖然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取得者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唯有繼承取得的房屋,不屬契稅課徵範圍。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地政機關辦理建物繼承登記後,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向該處及轄...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網路申報案件,將擴大實施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適用的案件範圍,除了原先受理的土增稅及契稅之一般買賣、一般贈與案件外,土增稅方面將增加受理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農地不課徵、公共設施保留地、夫妻贈與、交換、政府受贈及公有移轉等案件。 契稅方面則增加受理包括夫妻贈與、交換、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新市鎮開發、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領買或標購公產案件等。上述的移轉案件...
信義代書特別提醒,有二大變動,一是房屋現值在10萬1仟到10萬8仟元間可免徵房屋稅,老舊房屋及小套房將受惠,新規定適用於106年期房屋稅開徵的案件。二是台北市政府宣布7月起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價格, 103年7月以後完工的住宅負擔減輕,90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高級住宅則會增加稅額負擔,但適用於明年度的房屋稅。 信義房屋代書林以德表示,過去住家房屋現值需在10萬元以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但目前各縣市已陸續公告放寬門檻調整...
稅捐處表示,106年截至8月底,各項稅收均較累計分配預算數增加,達累計分配預算數之111.72%;與105年度同期稅收實徵淨額313.74億元相較,增加43.55億元,成長13.88%。其中土地增值稅累計實徵淨額125.58億元,較累計分配預算數111.42億元超徵14.16億元為最多;其次為房屋稅累計實徵淨額114.37億元,較累計分配預算數106.83億元超徵7.54億元。另與105年度同期實徵數相較,增加部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