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報稅月又來啦! 繳納期間: 2021年5月1日~5月31日 今年財政部考量到台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穩定,辦理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維持1個月!請務必準時繳納!逾期繳納,最高可被加徵至15%的滯納金!!得不償失哪~~ 而今年更新增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2項服務,紓解報稅期間至國稅局申報人潮!民眾可利用...
若稅額超過3萬元,4月26日起至6月2日前,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即不受限制。6月2日前,也可選擇以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的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
財政部指出,為明定適用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規定的要件,同時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修正房屋稅徵收期間,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草案修正要點分別為: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該「二工頂加」違章建築,除增建加蓋,於樓中樓部分涉嫌違建,自2015年申請建照,2019年取得使用執照,於去年11月公開銷售;另在無照違章建築物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應課徵房屋稅,其違章部分已於2020年度房屋稅籍清查核課房屋稅。財政稅務局表示,將加強辦理房屋稅籍清查,以維護消費者租稅權益。 後續台南市地政局將針對該建案是否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有關成屋買賣...
台北市稅捐處回應,需補徵或退稅的主要原因大多為早期資料未資訊化,目前房屋稅設籍正確率已大幅提升。審計機關運用資訊作業,以使用執照登載構造與該處120萬餘戶稅籍資料勾稽後,挑錄異常案件約5600件,已完成清查,其中補徵與退稅共計1098件,占比約0.09%,正確率達99.91%。 稅捐處表示,如發現有應補徵稅款,稅捐處依規定最多補徵5年差額房屋稅。如有應退稅款,會依查得資料自錯誤起加計利息退還稅款,不受5年限制。為維...
該處說明,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內政部特於住宅法明定,住宅是指供居住使用,並具備門牌之合法建築物。北市府已配合訂定「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只要屋主將閒置合法的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則其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用相當於自住用優惠稅率2‰、1.2%課徵。 北市自109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