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稅務局說明,符合資格的危老重建案件,可享有下列3項稅賦優惠: 一、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可免徵地價稅。 二、建物完成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徵收2年。 三、重建前建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該名自然人於重建完成後仍持有此建物,並於前款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期間未移轉權狀者,得延長辦理房屋稅減半優惠,最長以10年為限。 申請稅賦減免 須符合這些條件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
內政部指出,本計畫規劃以整棟旅館轉型為社宅為優先,將採取「國家住都中心擔任申辦者」、「旅館業者擔任申辦者,請租賃業者代管」或「租賃業者擔任申辦者」三種模式來進行辦理,為鼓勵既有旅館響應,營建署已在日前偕同交通部與國家住都中心,向六都各地租賃公會及旅館公會成員說明。提供多元補助 協助旅館轉型內政部說明,參與轉型的既有旅館業者,將比照社宅,享有免地價稅、免房屋稅,以及居住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的優惠,並由國家住都中心提供業者...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作為地價稅課徵依據的公告地價,自2017年起修正為每2年調整一次,至於作為土地增值稅課稅基準的公告土地現值,依現行規定須每年調整一次。地政局指出,經調整後,明年全市公告地價約為市價的10.52%,公告土地現值佔市價百分比則約90.37%,未來將持續精進各區段地價均衡性。地價稅微增 中市府:不影響市政建設經台中市地政局試算,本次公告地價調整,將使明年一般土地地價稅增加約30元、自用住宅用地增加約2元,...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的核課基礎,依規定是由縣市政府綜合考量地方土地市價變動、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後評定。考量調整公告地價攸關社會及租稅公平,內政部已在今(2021)年8月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要求地方政府於評定公告地價時,應依以下3項原則辦理: 一、地方政府需充分蒐集不動產成交案件價格、都市地區地價指數等資訊,掌握市價變動情形。 二、地方政府於評定公告地價時,應審慎評估對民眾造成的稅賦影響,以...
針對民眾疑問,台中市稅務局回應,因土地在移轉後,地價稅的課稅對象已變更,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自然也已改變;稅務局提醒,即便是以贈與或繼承方式取得的房地,新土地所有權人仍應重新提出申請,並經稽徵機關審查核准後,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自用住宅用地認定 須符合4項條件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若想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符合以下4項條件:(一)地上房屋須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二)欲申請房...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台北市政府已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8條賦予地方政府的權力,於11月8日公布「台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希望可以透過祭出稅賦減免,推動租賃住宅服務業發展,協助個人住宅所有權人處理租屋管理事務,並保障租賃雙方權益。 符合資格房東 別錯過申請期限 台北市稅捐處提醒,若個人出租房屋符合減徵規定,其地價稅與房屋稅應分別於每年9月22日以前、減徵原因發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