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如果土地在該重劃期間內仍作為住家、工廠使用,或營業使用等等,就没有免稅的適用,於重劃期間雖不符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前段免徵地價稅規定,但該土地於辦理重劃完成後,地價稅仍然可享受減半徵收2年。 該處提醒納稅人,土地於辦理重劃完成後,地價稅可享受減半徵收2年規定,不會因為土地移轉而消失,因為減半徵收2年規定是以重劃土地為對象,而不是以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所以土地重劃完成後2年內移轉,新所有權人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