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台灣早以有條件開放大陸人民取得臺灣的不動產,並且訂有相關規範,但常有仍不甚瞭解。為此,嘉義市地政處特別簡化相關流程,提供相關訊息供民眾參酌如下: 臺、您準備好了嗎?-文件 大陸地區人民(專指自然人)辦理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應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辦理。 1.身分證明文件: 大陸地區人民持大陸地區製作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居民身分證文書,向大陸地區縣市公證處辦理涉台公證書,再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