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頒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的住家房屋如同時符合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加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則屬供自住使用,按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不符合上述規定者,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提醒民眾,個人所有的住家房屋因超過全國自住房屋3戶的限制,而適用非自住稅率之房屋,如欲選擇按自住用稅率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