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面積約468公頃。本次主要計畫檢討持續以改善公共環境為目標,變更案件共計35案,重點包含:依據安平漁港計畫指導適度調整都市計畫內容1.31公頃、配合王城西活動中心重建需求劃設機關用地0.09公頃、因應漁光島觀光發展增設公共服務腹地0.47公頃、為提升水岸遊憩安全於大小月牙灣灘岸南北兩側各劃設8公尺及15公尺聯外道路,以及依據文化局公告古蹟範圍變更古蹟保存區2處...
南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歷經多年的發展,僅一線之隔的兩處都市計劃區發展已逐漸融合,且已達計畫年限,為利未來整體規劃及管理,本次遂將兩處計畫區整併,計畫區總面積計達1,827公頃;另為落實計畫分層管理,本次通檢亦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與主要計畫拆離,調整為細部計畫層級,將可提升審議效率及配合地方所需。 南市府都發局表示,民國89年已劃設之二鎮重劃區,面積約77公頃,至今尚未開闢,本次重新檢討街廓規模、道路系統及公設...
港都大林蒲遷村計畫之規劃,讓居民的「居住生活權」、「財產權」與「社會權」都能獲得保障,落實居住公平正義。 ▌「居住生活權」 「居住生活權」方面,安置地區目前公共設施皆已齊備,但為了提供居民更好的居住環境,將再加碼優化,包括規劃新闢學校、警消、公園綠地、日照、公托、多功能活動中心、文化展示空間等,讓居民未來生活環境將比現在更優質、更便利。同時也將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照顧大林蒲無房無地及經濟社會條件弱勢的居民,讓...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現行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僅就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其土地增值稅;而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卻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經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79號解釋,認為現行規定違憲,與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不符,應於2年內完成修法。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已預告修正草案,將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移轉,可比照都市土地免...
考量北港地方發展所需並活化閒置土地,打造「北港糖廠文化藝術生活美學園區」,近日獲內政部975次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續將由雲林縣政府地政處辦理市地重劃,文化觀光處辦理歷史建築倉庫群後續相關規劃、整修及營運。 「北港糖廠文化藝術生活美學園區」將保留北港糖廠建築及地景意象,導入糖業文化主題之規劃構想,打造文化創意空間,作為園區發展核心,並效仿高雄駁二特區,將北側閒置場域轉化為文創藝術、教育體驗、觀光旅宿之腹地。南側保存完整...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第15期市地重劃區位於大里都市計畫區內,其中公1用地範圍東至國光路、西至大里路、南至中興排水、北至大里路為界;並納入公兒14、公兒15用地及大里區公所位處部分機5用地,合計計畫面積約6.96公頃;都市計畫主要為住宅區、商業區、廣場用地、公園及兒童遊樂場、道路、園道用地及機關用地。 而在台中市長盧秀燕及地方民意代表支持推動下,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保留具必要性的公共設施用地,其中,機關用地未來將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