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沒有經過房東同意可以直接將房子轉租給第三人嗎?答案是不行的喔,房客未經房東書面許可,是不能私自轉租於第三人,且房東是有權利主張終止租約,且轉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那麼遇到二房東如何保護自我權益呢? 快點往下看吧! 需經房東同意,才可轉租 依民法第443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轉租他人。」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9條...
多數人可能會為了居住地的育兒津貼、學區或要申請租屋補貼等,而有遷入戶籍的需求,但往往因為房東希望繼續使用自用住宅稅率繳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成本原因而不同意,究竟租房可以設立戶籍嗎?戶籍如何遷到租屋處呢?快來看信義房訊整理的租屋新規定吧! Q. 租賃房屋可以設立戶籍嗎?房東可以禁止房客戶籍遷入嗎? A. 租屋時,房客是可以將戶籍遷入的唷!【 2020.09 更新 】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租賃契約」於...
依據民法429條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租賃房屋的修繕責任除非租賃契約有另外約定由房客負責,否則房東具有房屋設備修繕義務,並且也包含房屋設備消耗品(例如燈泡、冷媒….等),房東不得拒絕修繕。如果房東應負的修繕責任,卻未於適當的期限內修繕,房客在依契約完成通知程序後是可以自行修繕,並且要求房東償還修繕費用或是在租金中扣除。
房客房東權益如何更保障? 許多房東常遇到房客欠繳租金甚至一直不搬走,該怎麼處理才可以解決問題、收回房子呢?可以根據哪條相關法規處理呢? 快點進來看看! Q. 房客欠租一直不搬走,甚至斷絕聯繫,如何可以收回被霸佔的房子? A. 首先,須房客欠繳租金總額須達二個月,催告後仍不理會才得以終止租約;租賃因終止租約而消滅後,房東即可請求回收出租的房屋。 - 以欠繳租金終止租約 - 房客欠...
過去常見房東為了怕房客在報稅時要列舉租金支出扣除稅額,而連帶增加房東自己的稅務負擔,於是在租賃契約上約定房客不得申報租金支出或如報稅所產生的稅金由房客負擔,但依內政部公告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不得記載事項第三點「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及第五點「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故若違反上述不得記載事項時,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該條款無效。
如在尋屋時,得知其出租人為二房東轉租,則建議在簽約前確認二房東是否已經取得原房東的轉租同意,且建議二房東應提供原房東的轉租同意書面文件予承租房客。如二房東未經同意將房屋轉租出去,原房東發現時,是有權利提出終止租約,此時因原房東與轉租房客無契約關係,轉租房客只能向二房東請求損害賠償,權益恐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