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莊區幸福路五層樓公寓申請人,考量家族成員有使用電梯需求且對於現居老屋有濃厚情感,期望透過增設電梯提升建築機能,延續現住房屋生命週期,不用搬家也能讓家人有更安全便利的生活。且申請人考量到居住適宜性,本次除了增設電梯外還配合部分立面修繕及主動拆除鐵窗、一樓增建等違章建築物,改善市容景觀促進公共安全。 為改善高齡者及行動不便者的生活需求,四、五層樓老舊公寓可向市府申請增設電梯整建維護輔導諮詢,由市府委託的整維輔導團...
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範圍位於中山高速公路以北、五股坑溪以南、二重疏洪道以西及新五路以東,面積約169.46公頃,位屬淡水河洪水平原第二級管制區,計畫範圍周邊陸續規劃有八里新店線快速道路、特二號快速道路及縣道108高架等要道,交通便捷性高,依區位及交通條件、城鄉定位等面向重新檢討,該區為新北市優先推動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地區,為健全當地都市機能與環境品質,將鄰近非都市土地納入都市計畫以作有效利用及管制,健全當地都市機能與環境...
經發局指出,中央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公告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應依法拆除;市府訂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今年10月1日上路,明定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若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若經限期自行拆除仍不拆除,將由市府通報建管單位執行拆除作業,並向業者收取代履行費。經發局進一步表示,修正後的《工輔法》自今年3月20日施行後,市府持續針對新增未登記工廠進行稽查,未來將持續貫徹公權...
針對經強制拆除後又原地重建之違建,如經確認屬實,依據建築法第 95 條:『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違反規定重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規定,除拆除違建之外,亦會將違建所有人移送管轄地檢署追究其刑責!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北市今年1月到9月執行違章建築拆除數量達4,333件,相較去年同期件數(4,253件),顯見增加。另外,建管處也發現有部分業者在建管處執行強制拆後又擅自...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2021年到2024年將繼續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總經費250億元,用於設置智慧交通設施、設計節能環保道路、完善停車規劃和活化整合公有土地等。預計今年12月開始受理提案,希望透過良性競爭,提升全國道路服務水準,同時導入「以人為本」的思維,落實交通平權。 道路品質改善工程包括增設行人庇護島、讓斑馬線遠離路口、擴張路口人行道、天空纜線地下化、拆除人行道違章及私設斜坡道、立桿減量等措施,在臺中...
新北市府相關單位已發函通知必須在7月31日前完成搬遷、地上物拆除,以及恢復原土地合法使用。拆除大隊於7月底限期到後,安排於8月3日起執行第4階段強制拆除作業。首先拆除的是位於五股垃圾山逾期未申請興辦事業計畫的廠家,違建面積約460平方公尺,拆除大隊動用機具進行拆除,在今年底前將全數完成拆除垃圾山上逾期未申報及未核准之131家違建。 推動以來,新北市拆除大隊積極與民眾溝通,占用公有地及搭蓋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為提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