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曾是公娼館,並被台北市指定為市定古蹟,長期由日日春協會管理,並作為妓權運動基地。林姓女屋主夫婦7年前買下文萌樓,提告要求日日春遷出文萌樓,法院判決日日春遷出文萌樓。 屋主事後另對日日春提告,要求返還租金總計約194萬餘,日日春表示,不是不付租金,而是對方開價太高,希望法官應該為文萌樓古蹟公益性把關,莫縱容投機客侵害公益謀私利,並提出徵收文萌樓的訴求。台北地院判決,日日春只須返還5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