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表示,截至今年4月30日止,總共完成清查173筆已收歸國有土地,其中90筆土地非屬權屬不明土地,已完成撤銷國有登記,以第2次流標底價計算達2.8億元。另外,台北市自去年6月22日起,為簡化民眾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案件作業程序,免除民眾往返奔波之苦,將受理窗口由1個增加至7個窗口,民眾可向地政局或全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收件,經地政局審查無誤並公告3個月無人異議後,將發給價金。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表示,為便利民眾辦理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申領案,受理地所於收件完畢後,即函送管轄地所審查,經審查無誤,即陳報市府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公告3個月,無人異議後發給價金。 若經審查應予補正者,管轄地所則以一次告知單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補正,完成補正者,再陳報地政局公告3個月後發給價金。有別以往由地政局辦理補正作業,現優化由管轄地所直接辦理該作業,期藉流程簡化,以提升為民服務的品...
經地政事務所審查,發現法院早在105年12月16日就已核發判決確定證明,但該民眾遲至106年8月23日才提出申請,已逾期7個月,地政事務所依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處各共有人按登記費7倍計算的罰鍰。 法務局進一步表示,該案共有人中,有人就共有物分割另外向法院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認為共有人各自持分比例還不能確定,不服該裁處,提起訴願。 經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共有人應於限期內,向原處分機關申請判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