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指出,截至去年,桃園市累計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354.4MW,太陽光電為123.7MW。與桃園市升格6都前比較,成長22倍。龍潭和窯文創園區內建置5.4 kW太陽光電、6kW風力發電,並搭配5 kW燃料電池系統及18 kWh儲能設備,更建置5支風光互補路燈,提供農村公共空間用電,並有72小時以上的儲電量可於災害時做為緊急電力,成為循環經濟、自給自足的綠能示範農村。鄭文燦強調,龍潭區三和社區居民以種茶為主業,保留客...
內政部表示,該次修法有3項重點。第1,為解決原住民族地區住宅用地不足問題,針對毗鄰已更正後為鄉村區之邊緣,且於該規則修正生效前,實際已作住宅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得由鄉(鎮、市、區)公所擬具興辦事業計畫並經核准後,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以利土地合法使用。第2,因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行「發展適地林下經濟」政策,容許林業用地得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並由林務局訂定審查作業要點予以規範。第3,配合經濟部擴大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
花蓮港務分公司表示,儘管花蓮地區日照不如台灣西部,但仍積極配合發展綠色能源。該分公司「#14倉庫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案」公開招標於今年2月決標,由太陽能光電廠商永梁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施作,租期為20年。今年8月永梁公司已開始於港區建物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最快於今年10月底開始售電。另外永梁公司也將同時接續辦理「#6倉庫」的屋頂新設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工作,預計最快可於今年第4季進行設備安裝,明年第1季開始售電。...
內政部表示,為了促進既有公墓的土地多元利用,並擴大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規劃,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規定中增加了殯葬用地得以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施」,未來只需獲得轄區殯葬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機關同意,即可於公墓內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內政部指出,該修正法案通過後可以在既有公墓內發展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發再生能源電事業,不僅活化土地資源的多元利用,也能夠提升再生能源的發電比率,並協助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的推動...
高科技產業是台灣近三、四十年整體經濟起飛的主力,政策環評的作業規範,將可協助科技部在科技發展與環境永續間取得最佳平衡。未來除了考量產業需求規劃新設或擴建園區外,也會平衡區域及地方發展、兼顧生態保育以及永續環境。在新設或開發之前,會盤點鄰近工業區的閒置土地,優先活化利用。此外,未來進駐新園區的用電大戶,需裝設用電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園區也可引進綠能產業進駐。而園區用水會採多元水源供應方式,將再生水、海...
過去環評規定,高樓建築中住宅樓層達30層以上或高度100公尺以上、商辦樓層20層以上或高度70公尺以上,需要環評,此次修法,未來不論商辦或住宅一律放寬為120公尺以上,而不以樓層認定。 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正的內容多,包含明定開發行為「興建」及「擴建」定義,且未來不以挖填土石方來認定是否實施環評。並配合全國區域計畫宣示「特定農業區」應儘量避免變更使用,環境敏感區位「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修正為「特定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