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為落實防疫措施,即日起民眾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建築物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公寓大廈管理服務」、「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建築師個人參加研習活動後檢附研習證明文件認可」、「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許可申請」、「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及「建築師證照」等相關申請業務,請一律統一採取郵遞辦理,營建署於防疫期間將不予現場收件。 營建署說明,上述的因應措施,其目的是為了配合...
內政部表示,在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雖已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之前興建的6樓以上建築物全國約有3.62萬餘件,這些建築物因戶數多、整合不易、獎勵不足、實務執行上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 內政部說明,本次修法通過後明定都市更新範圍內,若有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在民眾已有拆除重建共識下,且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議核定後,地方政府得依建築法規定程序先行拆除;另外考量上述建...
依台北市政府公告指出,市府依照些特殊案件,包括公安稽查、未立案宗教場所、違規住宅等,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機制處理;另已定有專業法令管理或屬特許行業並訂有相關罰則者,將先以專業法令及相關程序裁處。相關違規案件,將以A、B等二類處理,一併交由都發局處理。其中A類為民眾反映的噪音、環保、衛生、交通、消防及公安等問題;B類屬2020年1月1日後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經營場所受通報或經該市認定有礙公共安全、衛生、安寧、公共利益之虞者。...
「板橋區江子翠段都更案」原先有3戶未同意戶,歷經實施者8次自行協調,公部門2次再協調程序後,最後餘1戶尚未同意。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該建物為超過40年舊公寓,房屋結構確有安全疑慮,故綜合考量公共安全、居住環境及全體住戶權益,且程序皆已完備的情形下,新北市府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拆除。 至於分配問題,新北市都更處表示,按計畫內容所載,該遭拆戶更新後可分配1戶約50坪及1個車位且尚可領回約900多...
工務局長蘇志勳表示,針對建築與拆除工地近期發生職災事故,高雄市府工務局持續推動「加強工地公安自律與市府稽查機制」,先針對15樓以上的建案,一週內完成280處建築工地巡查,並於一天內針對全市120處有拆除許可的工地進行安全巡查作業。 工務局指出,本次訂定「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包括工地經市府3次稽查不合規定者強制勒令停工等9點重大內容,工務局會儘速將方案,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提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內政部說明,本次修法是結合建築法第81條的精神,在多數所有權人已達拆除重建的共識下,並踐行都市更新各階段的公聽會、公開展覽、聽證、審議等多道公開、嚴謹完整程序後,已確保更新後分配的權益及拆遷安置配套措施等。於計畫核定後,得免除拆除前的協調程序,由地方政府先行拆除,同時搭配容積獎勵及稅賦減免等獎助措施,加速都市更新進程。 營建署說明,目前建築法第81條對於危險建築物的判定並無明確標準,所以本次修法針對耐震能力不足的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