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房東權益如何更保障? 許多房東常遇到房客欠繳租金甚至一直不搬走,該怎麼處理才可以解決問題、收回房子呢?可以根據哪條相關法規處理呢? 快點進來看看! Q. 房客欠租一直不搬走,甚至斷絕聯繫,如何可以收回被霸佔的房子? A. 首先,須房客欠繳租金總額須達二個月,催告後仍不理會才得以終止租約;租賃因終止租約而消滅後,房東即可請求回收出租的房屋。 - 以欠繳租金終止租約 - 房客欠...
如在尋屋時,得知其出租人為二房東轉租,則建議在簽約前確認二房東是否已經取得原房東的轉租同意,且建議二房東應提供原房東的轉租同意書面文件予承租房客。如二房東未經同意將房屋轉租出去,原房東發現時,是有權利提出終止租約,此時因原房東與轉租房客無契約關係,轉租房客只能向二房東請求損害賠償,權益恐受損。
租屋/租房相關法律有沒有規定房屋租賃一定要約定期限呢?若有的話,約定期限最會是多久呢?什麼情況下會變成不定期租賃?房東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主張收回房屋呢?快來了解更多租屋相關知識! 最多租期為20年 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房屋租賃一定要約定期限,但若有約定期限,依據民法449條第一、二項規定,「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也就是說每次訂定期限不可以超過20年。未約...
租房子要注意!房東押金要收多少才合理?房東可以收三個月的押金嗎?這些情況下,房東可以用押金抵充後,有剩餘款項才退還,快來看看! 小提醒:以下內容僅適用於「住宅租賃」之情形(非住宅租賃不適用) Q. 押金怎麼算才合理?房東可以收三個月的押金嗎? A. 依據「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規定,押金可由租賃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之總額。同時,房客應該要在簽約時給付押金給房東。 Q. 為什麼要有押...
依據公證法規定,所謂公證係指公證人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就請求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及其他與請求人有關之私權事實,出具公證書予以證明之意。簡單來說公證就是透過國家的公權力,幫一般的民眾保存證據。公證事務由各地法院公證處或經司法特考合格取得公證人資格之民間公證人辦理。
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情況有哪些?租賃期間,出租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者,其租賃契約對買受人(新屋主)仍屬有效,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不適用情形外,依法買受人需繼受租賃之權利義務。 何謂買賣不破租賃 於租賃期間,出租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者,其租賃契約對買受人(新屋主)仍屬有效,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不適用情形外,依法買受人需繼受租賃之權利義務,以保障承租方之租賃權利,亦即買受人不能任意趕走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