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尋屋時,得知其出租人為二房東轉租,則建議在簽約前確認二房東是否已經取得原房東的轉租同意,且建議二房東應提供原房東的轉租同意書面文件予承租房客。如二房東未經同意將房屋轉租出去,原房東發現時,是有權利提出終止租約,此時因原房東與轉租房客無契約關係,轉租房客只能向二房東請求損害賠償,權益恐受損。
租屋/租房相關法律有沒有規定房屋租賃一定要約定期限呢?若有的話,約定期限最會是多久呢?什麼情況下會變成不定期租賃?房東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主張收回房屋呢?快來了解更多租屋相關知識! 最多租期為20年 相關法律並沒有規定房屋租賃一定要約定期限,但若有約定期限,依據民法449條第一、二項規定,「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也就是說每次訂定期限不可以超過20年。未約...
重購自用住宅除了土地部分可退土地增值稅以外,還要告訴您!房屋的部分也有扣抵綜合所得稅額的優惠唷!!與自用住宅用地略有所不同如下說明: 財產交易所得重購扣抵(房屋) 適用要件: 1.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者。2.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3.納稅義務人已將出售自用住宅之財產...
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情況有哪些?租賃期間,出租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者,其租賃契約對買受人(新屋主)仍屬有效,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不適用情形外,依法買受人需繼受租賃之權利義務。 何謂買賣不破租賃 於租賃期間,出租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者,其租賃契約對買受人(新屋主)仍屬有效,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不適用情形外,依法買受人需繼受租賃之權利義務,以保障承租方之租賃權利,亦即買受人不能任意趕走承租方。
重購自用住宅除了土地部分可退土地增值稅以外,還要告訴您,房屋的部分也有扣抵綜合所得稅額的優惠。與自用住宅用地略有所不同如下說明: 財產交易所得重購扣抵(房屋) 適用要件: 1.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者。2.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及供營業使用)。3.納稅義務人已將...
進行不動產交易或持有時,根據不同狀況應繳的稅賦也有不同型態,您可從本單元中個別稅費項目了解,或是直接經由信義房屋,讓專業經紀人員為您詳細說明,量身打造房屋行銷服務;也可透過安新建經的買屋稅費試算工具,輕鬆計算賣屋時應付的稅務唷! 一、持有不動產時,須繳交的稅 1.房屋稅: 每年5/1-5/31繳房屋稅及申請綜合所得稅繳納或退稅→ 房屋稅怎麼算?節稅秘方大公開! 2.地價稅: 每年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