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表示,於三級警戒期間,各分署及辦事處受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申請承租、承購、提供開發、交換、通行權及委託經營案件,或辦理標租、標售案件,以及辦理依土地法第73條之1之標售案件,已通知民眾限期補正、通知繳款(價),或標租案件已通知得標人限期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或限期公證訂約者,在警戒期間將由國產署主動辦理展延,不計入補正、繳款、限期檢附報告或訂約期間。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去年政府因應疫情超前佈署,針對民眾房貸提出三大政策,包括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109.4.1~109.9.30期間自用住宅1000 萬元以內貸款,首購自用住宅貸款利率再減 0.25%,加上央行降息政策,一連串的措施都有助於減少房市出現違約風險,房市也在相關政策支撐之下,買盤快速回流,反倒近期需要透過房市政策去降溫。根據官方調查顯示...
國稅局說明,因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要件,買受人在未取得該土地產權前,其支付的土地價款是為取得土地權利,所以若解除土地買賣契約關係,建設公司依約沒入的款項已非屬銷售土地的代價,應將原開立預收土地款的免稅統一發票收回,並重行開立違約金的應稅統一發票。國稅局提醒,如因一時疏忽或不熟悉法令規定,致短、漏報繳稅款者,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購買二手預售屋的4大重點! 重點1》無法分階段繳付 自備款恐大幅增加 購買預售屋的優勢之一,便是前期付款較為輕鬆,因為總價20%~30%的自備款,可以依序拆分為定金、簽約金、開工款、工程期款、交屋款等階段繳付。但是,購買二手預售屋就沒有這項優勢。李季鴻表示,當決定購買二手預售屋時,買方會與第一手買方以及建商一同辦理「換約」手續,此時是將第一手買方與建商簽訂的合約轉讓予第三人,所以第二手買方拿到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上...
地政局表示,本次首度針對轄內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之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查核項目共計11項,違規較多之項目為「租賃標的」、「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及「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等三項。「租賃標的」違規情形為未完整記載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份之詳細資訊,使消費者處於使用範圍不明的狀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違規情形為未揭示電費最高限制、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如網路費、管理費等),導致費用計算爭議;「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違規...
日前有網友在PTT分享,友人在網站看到屋主自售的物件,坪數刊載約59坪,由於急買,看屋後立刻決定以略高於實價登錄行情出價,也順利成交,但直到簽約後送銀行估價,才發現權狀上坪數竟短少10坪,後續衍生與屋主間許多爭執。也有新手購屋的網友求助,自覺夫妻信用狀況良好、工作穩定,原計畫貸款8成買房,簽約後接到銀行告知,僅能貸款不到7成,「猶如晴天霹靂」,100多萬資金缺口臨時要去哪裡生? 買房不想踩雷? 這些事情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