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為積極輔導危老屋重建,建管處特別徵求有服務熱誠的危老推動師,籌組跨領域的黃金服務團隊,設置定點「危老重建工作站」,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在地化諮詢服務,截至目前全台北市已廣設115處工作站,經統計全北市工作站已報備輔導案件共有885件,其中794件是輔導辦理耐震評估、91件是輔導申辦重建計畫。 張明森說明,北市屋齡達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若經判定耐震能力不足且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應辦理耐震申報之建築物,該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於辦法規定期間內,應委託建築物公共安全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專業機構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檢查申報,逾期未辦理者,將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建管處進一步說明,建築物進行耐震能力評估,經初步評估結果為無安全疑慮者,得免進行詳細評估,若經詳細評估結果為符合規定者,完成第一次申報後,爾後年度得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檢查申報;經初步評估...
原本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者,每棟耐震評估補助6,000元,而樓地板面積超過3,000平方公尺,補助8,000元。內政部指出,為了鼓勵潛在危險及老舊建物進行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將未達3,000平方公尺者的補助提高到12,000,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補助15,000元。 另外,內政部鼓勵各縣市主管機關積極宣導補助資訊,並且協助諮詢、輔導重建,部務會報也修正行政作業費得與補助評估費用項目分別辦理請款作業,...
「3大奬勵」指的是建築容積奬勵、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建蔽率、稅捐減免;「5項經費補助」包含耐震評估、評估審查費用、重建計畫、結構補強等補助;「6大配套措施」囊括培訓危老推動師、設危老工作站、舉辦危老重建說明會、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貸款利息補貼、危險老屋輔導;「3項便民程序」包括簡化合法建物認定、原基地重建免除畸零地調處、容積獎勵保證金得免繳納現金等。台北市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為推動危老重建政策,提高民眾對於危老重建的認知,...
內政部表示,根據最早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申請耐震評估需檢附的文件相當繁瑣,政府為了鼓勵並推動危老屋重建,於今年8月2日修正危老評估辦法,簡化申請方式,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只需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的會議紀錄,及使用執照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另外,內政部指出,在修正危老評估辦法時也一併放寬評估基準,只要耐震能力危險度總分逾45分者,即可根據危老條例辦理重建,並溯及既往,先前已完成初評的案件...
桃園市建管處處長邱英哲表示,為減輕民眾負擔,內政部補助了耐震評估的部分費用,桃園市政府更特別編列預算,補助耐震評估費用的差額,民眾完全無需付費就可以獲得老屋健檢。健檢結果只會提供予申請人,使申請人了解自身建築物是否需結構補強或是進行拆除重建;若檢測後發現具重建資格,亦可直接提出重建計畫,獲得重建容積獎勵及稅賦減免等優惠措施。 建管處說明,市府今年度與專業機構合作,只要是1999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或興建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