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承租店面、從事餐飲業的網友在網站上提到遭遇租約糾紛,他稱2014年合約到期後,房東遲遲不換約,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繼續承租,按時繳納租金直到2019年,但就在3月突然被房東以電話告知,因為房東兒子要開店,所以要收回房屋,要求9月前搬離,但該網友認為設備、裝潢都是投資,實在沒有現金與能力搬遷。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說明,若在租約期滿後,房客繼續使用店面,在沒有訂定新契約時,房東也繼續收取租金,依《民法》...
台北國稅局說明,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納稅人不主張核實減除必要費用,可依財政部頒定的費用率43%,以租金收入之57%為所得額。 但收取違約金並非提供出租財產收取的代價,所得性質為其他所得,雖仍可減除必要費用(如寄送存證信函費用、訴訟費用等),但並不適用財政部頒定的43%費用率。 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房東因房客中途解約而未退還的押金,如屬抵付房客積欠的房租,仍算租金...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推估資料,全台有租屋需求的人口約286萬人,占全台人口約1/8,但過去租賃市場長期存在資訊不對稱、權利義務不對等等問題,加上蔡政府上台執政後,期許以引導空餘屋釋出的方式,達成8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因此催生了租賃專法。 過去,在《民法》、《土地法》、《消費者保護法》等都有租賃相關的法條,但房東、房客之間的權利義務仍未被完整規範,即便2017年1月1日政府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依據,頒布了「房屋租賃定型化...
想當包租公,卻又怕麻煩?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日前開辦包租代管計畫,委託「兆基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永勝租屋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兩家業者承辦,房東只要向該二家業者登記委託出租,不論是房屋修繕、招租帶看、簽約收租,全交由專業團隊辦到好,還能享有保證收租3年、多項稅賦減免及修繕補助等優惠。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首批徵求800戶房東,以「包租」或「代管」媒合招租,省去房東自行修繕房屋、刊登租屋廣告、委託仲介帶客看房等大小麻煩事,也...
為促進創新研發及產業升級精進的需求,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將原條文名稱「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的「科學工業園區」改為「科學園區」,盼園區引進更多元的事業。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並鬆綁育成期限,放寬新創事業育成中心不得超過3年期限的規定,鼓勵新創進駐並保有管理彈性;同時也刪除進駐須有相當研究實驗儀器設備研究部門等限制。 另外,為了避免建物閒置,對於承租科學園區用地,積欠租金總額超過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