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使用,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亦即已辦理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處之限制。此外,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部分能夠明確劃分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依照上述民眾所有土地為例,該民眾可以申請2樓至4樓房屋面積所占土地面積計75平方公尺,按...
該處說明,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該次案例自用住宅用地之設籍人由於出境達2年,雖未辦理戶籍遷出登記,但戶籍已由戶政機關逕為辦理遷出登記,儘管出境後有多次入出境紀錄,但未辦遷入登記,故仍不符合辦理戶籍登記規定。 該處提醒民眾,經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設籍人由於工作、留學等其他原因出境達2年以上,經戶政機關逕為遷...
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以及設立之戶籍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工業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工廠是否已停工或歇業、工廠登記是否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減免地價稅清查重點為使用情形是否已變更為不符合原減免原因等情形。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清查重點包含違章建築、農舍增建、變更為營業使用或鋪設水泥等已非農業使用情況。 稅務局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或減免用地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
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0.2%)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開徵40天(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移轉給配偶、親屬後,由於土地所有權人變更,納稅義務人及適用情形也將隨之變動,因此需要在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以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次年開始適用。我國稅務單位...
依據規定,地價稅為每年開徵一次,開徵日期為每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徵收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有12個月。如在年度中曾經移轉,稽徵機關是以8月31日這一天在「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做為課徵對象,負擔全年的地價稅,「不採按月課徵」。若買賣雙方在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屬於當事人之間約定之私權行為,不能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地價稅分為自用住宅稅率與一般稅率,分別課徵千分之二和千...
日前公告的「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有7大重點,包含委託管理項目明確化、雙方需約明服務報酬及給付方式、房屋使用限制及處理、修繕的責任劃分與處理、代管業應盡義務與責任、租賃住宅返還之處理、提前終止契約條件。內政部指出,將來房東與代管業簽訂委管契約時,應注意約定委託管理的項目及期間,委管項目包含屋況與設備點交、催收租金費用、設備檢查維護及修繕、糾紛協調處理、督促房客返還住宅及遷離戶籍等。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