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政局指出,重測機關已於公告前,陸續寄送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予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如認為重測結果有誤,除未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可於公告期間內,向清水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 複丈後如發現重測結果有誤,將更正並退還所繳費用;如重測結果無誤,複丈費將不退還。地政局表示,公告期滿後,重測結果即屬確定,將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另行通知免費辦理換領權狀,屆時請...
台南市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都市計畫範圍縫合部分,仁德都市計畫東鄰歸仁都市計畫、西接台南市主要計畫、南連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除北側之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尚未完成都市計畫圖重製外,其餘配合已完成的地籍重測成果,將毗鄰都市計畫區邊界範圍未重合之處進行都市計畫縫合處理,以符合實際使用管理需求。 另本次重新檢討解編已無使用需求之機關、市場、人行步道及鐵路用地,總面積約有0.48公頃。此外,本次通檢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