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說明,本次合法房屋之重建單價標準調升,是根據「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辦理,適用範圍為「土地徵收條例第18條」規定中尚未徵收公告期滿的案件。其重建單價補償標準分上、中、下3層級,將委由專業機構查估認定。台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強調,調升重建單價是依照自治條例規定調整,市府曾於2014年調整過一次,然而先前市府舉辦徵收公聽會或是協議價購會時,常有民眾反應重建單價與市場行情明顯有偏低的情形,...
未來台南市藉由鐵路地下化,可消除鐵路沿線9處平交道、8處地下化隧道及5座陸橋,大幅改善交通阻隔和減少交道事故;此外也新增南北向公園道,紓解交通瓶頸、縫合道路系統、擴增發展空間、改善景觀、環境品質、提昇土地價值、增加經濟效益。藉由本次的公告調升房屋重建單價,拆遷戶可提高徵收價格約10至20%,適用範圍含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8條規定尚未徵收公告期滿的案件,亦適用鐵路地下化範圍內的建築物。對於該案鐵路地下化已完成協議價購之建...
「區段徵收」是都市發展過程中將需要的用地全部徵收,把低度的土地使用,變為高度的運用,同時擴充公共設施的建設,相關的經費則由政府編列預算投入。而開發完成的建地,部分由地主以領回抵價地的方式抵付徵收補償費用,剩下的可供建築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以其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若還有剩餘則納入平均地權基金,用來投入開發區及其他公共建設,這樣的制度設計上,才是為落實漲價歸公之理念。 因此,將增值利益投入公共建設,...
葉俊榮表示,他清楚認知到土地開發個案的人權關懷與居住正義的課題糾葛相當複雜且難解,也瞭解到內政部身為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及都市計畫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在「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的建構上,必須加把勁,尤其是涉及人民財產權之土地利用審議的聽證制度建立,比什麼都來得急迫、重要。 內政部表示,土地利用行政聽證(land use hearing)在國外已行之有年,台灣才正開始,而這一行政程序機制的建構,並非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