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地方政府協助 強制老舊社區成立管委會 內政部指出,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1995年6月29日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興建完成的老舊危險公寓大廈,多數沒有成立管理組織,導致無人負責社區的共用部分修繕、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等工作,釀居安隱憂,故內政部決議研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老舊公寓大廈一併納入法規管制。 由內政部提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除針對在1995年以前興建的社...
內政部說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另同法第10條第2項也明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須負責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等事項。不過針對既有建築物,現行法規並無訂定溯及既往的規範。 內政部:納管閒置空間 嚴防公安死角 為強化老舊建物安全,內政部今(15)日公告,將修法強制規定老舊複合用途式大樓應成立管理組織,後續營建署將與地方政府討論實務改進...
因應電動車趨勢,現行法規規定,新建物應規劃預留裝設充電樁的空間,但無論是新舊建物,想裝設電動車充電設備,都須經由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才能裝設。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由於充電樁裝設攸關住戶權益,因此當管委會接收到裝設充電樁請求時,應先向台電提出用電評估,並且積極應對住戶的需求;待確認技術上的可行性後,管委會應將評估結果公告於社區,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充分了解相關事項。 降低成案門檻 排除裝設充電樁障礙 營建署指...
由於各社區管委會的評斷標準不一,致部分電動車主,申請裝設充電樁屢屢受挫,目前,又以舊建物安裝充電樁遭擋爭議較多。據報導,內政部已研擬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提升舊有建物裝設充電樁的可行性,預計最快將可在本會期完成相關法規的修正作業。 解充電樁裝設爭議 內政部將修法 電動車主的窘境,可望在近期迎來曙光。據《經濟日報》報導,內政部近日透露,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待修法完成後,未來舊社區如提出裝設電動車充電樁...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社區管理維護指引當中,針對社區型住宅提出多項防疫措施建議,包括觸碰電梯按鈕或公共區域門把應勤加洗手、身處電梯密閉空間盡量避免交談、公共空間定時清潔並配置口罩及乾洗手等防護用品等,另外,針對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營建署也建議暫停開放使用。營建署說明,因應目前疫情發展,請住戶與社區服務人員於室外空間或公共區域全面配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社區內可視情況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並加強...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每年至少應定期召開1次;若會議召集人有違反,可由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一般而言,正常時期的區權會議程包括開會前10天寄送開會通知、會議報到、社區工作報告、社區財務報告、議題討論與表決、選舉下屆委員、公告當選名單等程序。但防疫期間,台中市府製作「新冠防疫,社區區權會召開步驟說明」,手冊中指出,若因疫情緣故而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