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問:自己的房子已過40幾年,地價漲了好幾倍,聽說過戶要繳很多土地增值稅,自己百年以後如果兒孫繳不起,房子是不是就不能繼承過戶?
該處進一步說明,農舍為房屋稅課稅標的,但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用途使用之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除了上述免徵房屋稅的房屋,不論作營業、住家或非住家非營業等使用,都應課徵房屋稅。該處提醒民眾,房屋稅為按月核課,為維護權益,如果名下房屋符合上述免稅規定,請於減免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
另依財政部函釋宗教團體所有之房屋,其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供傳教人員之宿舍、辦公室、教徒活動中心、會客室、飯廳、儲藏室等使用者,可比照房屋稅條例規定免徵房屋稅。財稅局提醒,若有符合上開免稅要件的房屋,請於減免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財團法人登記之證明或寺廟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減免,逾期申請者,則將自申請當月起適用減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對此回復,經辦理財團法人或是寺廟登記的宗教團體,其所屬專供公開傳教佈道的教堂、寺廟,用地得以免徵地價稅,而與其教堂、寺廟相連或屬同一範圍內,並以同一所有權人登記供傳教人員的宿舍用地,亦可同時享有減免地價稅。該處進一步提醒,申請減免地價稅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 (9月22日前) 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自隔年起才得以減免地價稅。
財政部表示,建築法第11條第1項前段規定,建築基地為供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其所應留設之法定空地。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其它建造房屋時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不予免徵。上述規定是由於考量到建築法所規定的,法定空地是建築基地之一部分,主要目的就是為維持建築物通風採光、預防建築物過度密集,有助景觀視野、通風採光及消防等功能,其利益原本就歸屬建築物所有人,並...
如果以法律依據來看,老屋改建主要可以透過建築相關法律的傳統改建、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等3種方式。其中,傳統改建屬於屋主的私人權利,或屋主與建商的民間契約,基本上,只要符合建築法規的相關規定,政府並不干涉。而都市更新和危老條例的狀況比較不同,兩者皆屬於政府為改善居住環境而推動的政策性法規。但因在1998年上路的《都市更新條例》,執行至今20年,平均每年改建682戶,若以這樣的更新速度,台北市要改建完目前61萬1,032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