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去年彰化市平均住宅總價806萬,與2019年747萬相較,1年漲幅約7%;15年來則漲了超過9成。信義房屋彰化三民店店長陳明遠表示,彰化市買盤來自於自住剛性需求支撐,受房市大環境波動較小,若大環境利空,交易價量僅會跟著停滯一下,若大環境利多,則呈現緩漲。不過,時間拉長來看,因土地取得成本、建築成本逐年攀高,彰化市的房價也隨之走揚,唯幅度不像都會區這麼明顯。陳明遠舉例,15年前800至1000萬預算,可以在市...
為確實執行預售屋銷售違規裁罰作為,遏阻違規業者觀望心態,內政部於日前已邀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就預售屋建案各種違規態樣、處置法規及裁罰方式進行討論。會中並就預售屋業者使用契約書違反規定且曾被要求改正者,於再次違反時即可直接裁罰,以及以一契約行為一罰方式裁罰,使業者能確實遵照規定之契約內容辦理,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處。 上周再次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地方政府消保、地政及建管單位聯合稽查,並加邀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入,...
本次稽查發現有10件銷售中心或樣品屋不符合規定,其中大部分銷售中心或樣品屋屬於臨時建築,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築許可及核准使用。內政部已發函請縣市政府就未申請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的銷售中心及樣品屋,要求業者即刻停止繼續使用並限期補辦手續;若有逾期未補辦或補辦仍不合規定情形,將以新違建論處並優先執行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 本次稽查發現有16件建案使用的買賣契約條款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包含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房地總價5%...
內政部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地方政府消保、地政及建管單位,同步就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縣市,23個建案進行聯合稽查,主要查核重點包括: 1.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 2.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情形。 3.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 4.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5....
預售屋契約常見「五大陷阱」需留心! ▶︎ 針對「通知交屋期限」方面,內政部指出,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並有日息萬分之5的延遲利息,但實務上卻常見業者將交屋前的修繕義務,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且降低利息為萬分之2;▶︎ 第二,「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車位尺寸應明列,許多契約卻沒註明車位高度,以及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 第三則是「驗收」部分,依規定,自來水、電力管線費、瓦斯內管等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在「通知交屋期限」方面,內政部指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且賣方延遲利息為日息萬分之五。但過去在查核時,曾發現業者擅自將「交屋前」的修繕義務,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及降低賣方遲延交屋利息數額為萬分之二,以減輕自身交屋及違約的責任。 在「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方面,依規定應列明停車位長、寬、高、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面積。但查核時發現,業者提供的契約,未列明「停車位高度」,也未列明「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