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車主如有欠繳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地方稅,只要車主將車輛停放在桃園市的路邊收費停車格或公有停車場,收費人員於開立停車費單時將車號輸入,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即刻自動將車輛停放地點通報桃園分署,桃園分署一接獲通知隨即前往現場強制查扣車輛,等車主繳清欠稅始發還車輛。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無法一時繳清欠稅,可向桃園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如拒繳欠稅,車輛除被移置至拖吊場停放外,還會被拍賣以抵償欠稅,又如不足額清償,...